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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电话卡欠费逾千被拉黑,机主称“被开号”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4-13 15:39点击:

       近日,手机用户左先生向南都记者反映,他在2020年12月下旬办理业务时,发现名下有一张欠费九个多月的电话卡,也因此被拉入黑名单,而他自己却并不知情。在辗转咨询反映后,某运营商公司回复左先生已将其解除黑名单,并免除了相关欠费。但关于本人信息为何被冒用,以及因此引发的后续风险,左先生仍然存有疑虑。

南都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某运营商中山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得到的回复是,该运营商对此事的处理是出于对客户的让步,但电话卡的办理业务应该是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进行。

       事件

       欠费九个多月从未接到催缴提醒

       左先生称,他在办理年末积分兑换业务时,被告知名下有一个于2017年办理、尾号为9688的手机号被拉入黑名单,原因是该号码已欠费九个多月,金额达1911元。但据左先生回忆,四五年前开通尾号为4388的手机号使用至今,从未办理过其他号码。更令他疑惑的是,在该欠费手机号拖欠费用的九个月间,他从未接到过任何来自该运营商的催缴提醒。

       左先生随后来到中山某运营商分公司长江北营业厅。在咨询的过程中,客服人员向他展示了当时办理业务的留存资料。据他回忆,尽管资料中住址等隐私信息一应俱全,落款的签名却明显不是他本人的笔迹。但当他想拿出手机录影留存证据时,客服人员以内部资料不方便公开为由拒绝了录影。

       面对这种状况,左先生选择了去派出所报警。但公安机关人员听完了事情始末后,表示案情不足以立案,建议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反馈投诉。

       在派出所民警的建议下,左先生开始向工信部、通信管理局等各个部门进行投诉,也曾找在该运营商工作的朋友帮忙了解事情原委。经过多方询问,左先生终于了解到,这个登记在他名下的欠费手机,是在“中山市陆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充话费送iPhone7”活动中办理的。此活动通过预存话费送苹果手机的形式鼓励用户购买,需要月使用至少396元的套餐,合约期为36个月。

       此外,该手机号的通话清单显示,此号自2017年办理以来,曾在短时间内拨打全国各地的很多号码。“导出通话清单后,我已经认真查看,里面所有的主叫及被叫通话记录本人均不认识,也就是说号码一直被他人使用,我毫不知情。”左先生称,之后此号被弃用,话费无人偿还,才导致他被拉入黑名单中。因此,左先生担心这个手机号可能涉及类似诈骗、贷款等的违法问题。

       南都记者在左先生提供的《中国XX业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中看到,协议落款处的签名有涂改的痕迹。左先生称,这是别人在伪造签名时写错了字之后又进行了涂改,“我本人怎么可能写错自己的名字”。

       左先生表示,他向有关部门反馈投诉后,曾在2020年12月23日接到过一个自称为该运营商客服经理的电话。左先生提供的电话录音显示:此人致电询问左先生认不认识某人,又反复询问其是否曾出借过自己的身份证,左先生均给予了否定回答。当左先生反问对方所属部门和具体信息时,此人又改口,称自己其实已经离职,是在“帮忙核实情况”。左先生表示,此人的态度不甚友善,让他颇感不快。

       报料人称后续将采取法律手段

       2021年2月1日,左先生再次打电话询问相关情况,得知该运营商已将该手机的黑名单和欠费状态免除,并将该手机号码注销。但关于这张电话卡是如何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实名办理”、这个号码几年来的操作又是否涉及本人征信问题和触犯法律等方面,左先生仍有所担忧。

       在南都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左先生提出了几点诉求:

       第一,左先生要求该运营商给出对于这张电话卡被“本人实名办理”的解释,即其身份证与各种隐私信息是如何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于办理电话卡的。

       第二,从发现这个欠费手机号被拉黑到得知黑名单被解除,该运营商方面无人主动打电话给左先生进行反馈和道歉。希望运营商能通过媒体,就此事给出官方致歉。

       第三,由于此电话卡被办理的数年间,通话记录存在明显异常,左先生希望运营商能够发出正式声明,表明此号码在未来涉及征信、贷款、法律相关问题时,都与其本人无关,相关风险责任都由该运营商方面承担。

       目前,左先生表示后续将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希望该运营商能尽早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运营商回应

       开通电话卡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

       针对左先生的情况,南都记者采访了某运营商中山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据该公司政企部相关负责人梁先生表示,欠费的电话卡是由左先生于2017年3月在长江北营业厅办理的。由于时隔已久,监控视频已经难以取证。当时为左先生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但可以肯定的是,所有电话卡都必须用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由于2017年电子人脸识别系统尚未被采用,因此是由接办的客服人员人工比对办理业务的人是否身份证本人。至于左先生猜测的,只持有身份证复印件便能代办电话卡的状况并不存在。

       之所以左先生查询的相关单据中显示电话卡是在“陆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团购活动中办理,是因为当时的业务经理为了争取最大的优惠,通过公司内部的企业优惠活动才办理了充话费送手机的业务。而从未接收到催缴电话情况的出现,可能是因为左先生的手机自动拦截了催缴话费的智能客服号码。至于那位向左先生致电的“前任经理”,可能只是已离职的当时经办人想用自己的方式,了解经手业务的相关情况,他的行为并不能代表运营商官方对此事的态度和立场。

       为何运营商同意解除左先生的黑名单,并免除上千元的欠费呢?对此,某运营商中山分公司客服部负责人李小姐称,是出于考虑客户的感知和对客户的信任而做出的让步,也是为了避免现有的客户进一步流失。而关于左先生提出的,业务办理人字迹与他本人字迹不同的问题,运营商表示这需要进行权威鉴定才能给出最终答案。

       律师说法

       运营商若提供不了举证证明 就要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对此纠纷,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务部主任罗江民称,若左先生和运营商公司协商不成,可去消委会投诉,或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如果到了这一步,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举证责任倒置,运营商作为经营者,左先生是消费者,由运营商公司举证证明,证明该手机卡为左先生本人所办理,如果证明不了,运营商就要承担相关不利后果——工作失误造成他人冒充左先生开卡。在诉讼过程中,运营商提供签名作为证据,左先生可以提出要求做笔迹鉴定,确定签名不是本人所签,就可以作为该卡为他人假冒办理的证据。

       此外左先生可以弄清楚具体的办卡时间,搜集一些不在场证据,如去到外地出差、旅游或是出国旅游等,也可以作为相关证据。通过消委会调解、法院判决,证明这张卡不是左先生所办,该号码所产生的相关风险与左先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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